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设管理和创新发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通过企业、研发单位和服务机构分工合作与协同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形成的科技创新能力强、产业创新生态优、创新融合效果好、技术贡献度高、经济带动作用大的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应紧扣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着力构建创新引领、优势互补、多元融合的集群发展新格局。创新型产业集群须满足具有较强科技供给能力、具有较强企业创新能力、具有较强成果转化能力、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具有较强的治理服务水平等五方面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产业集群的申报条件和认定流程,为各地立足实际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提供了清晰明确的行动指引,有利于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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