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水及天然气伴生资源及评价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水及天然气伴生资源及评价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涉及油田水中微量元素分析、油田水中氢同位素分析、油田气氦气含量分析、油田气氦同位素分析、油田气中氮气氮同位素分析、指纹色谱分析鉴定及谱库建立等相关实验分析工作。授标原则: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时,本项目签订一主一辅二份协议。选择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分别为主选协议供应商、辅选协议供应商。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项目金额60%,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金额40%,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发出的通知为准。当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时,本项目选择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授标,执行金额应不低于项目金额60%。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油田水及天然气伴生资源及评价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FW-GK-3665/01
发标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主要技术规格
油田水中微量元素分析、油田水中氢同位素分析、油田水中氧同位素分析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无合同签署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已完成服务的“油气田水或天然气或油气地球化学实验”的分析服务或研究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明细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需提供与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需甲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算为 1个业绩(若服务验收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中海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韦一君
电子邮箱:weiyj12@cnooc.com.cn
邮 编:200335
联系电话:02122833352
异议受理人:朱艳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2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叶萍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朱艳
电子邮箱:zhuyan@cnooc.com.cn
邮 编:300000
联系电话:0226650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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