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新能源项目一期交流侧总装机容量264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450.304MWp;新建220kV升压站3座及其附属220kV外输线路,750kV联络变电所一座及附属外输线路。二期建设规模136万千瓦,直流侧安装容量为1634.14888MWp,新建220kV升压站1座,扩建220kV升压站主变1台,扩建750kV联络变1台,新建储能站1座及附属外输线路。新能源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东北距离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直线距离约24km。
煤电项目电厂规划容量2×660MW,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碳捕集项目为电厂燃煤机组配套建设总规模为100万吨/年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工程。厂址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区东南侧11.5km石化工业园境内,东南侧紧邻华电克拉玛依2×350MW热电机组厂址。
2.1.2预算金额:268.8679万元 R不含税£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性能试验服务。
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本工程新建火电机组及碳捕集装置全项性能考核性试验,含测点安装指导、试验大纲及方案编制。调试阶段同步提供机组/装置性能优化建议。负责试验仪器校验、现场条件核查、过程数据采集确认及样品合规化验,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合规、全程符合规范要求。及时整理分析试验数据,提交合格技术报告,并结合试验结果出具机组及碳捕集装置运行优化建议报告。
2.2.2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2.4标段划分:否 划分标段数量: /
兼投兼中原则:/
2.2.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2.6价格(招标控制价):268.8679万元(不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有效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定认可检测能力范围覆盖火电机组调试或火电机组性能试验中汽轮机、电站锅炉试验项目,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及附件扫描件。
3.4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3.4.1项目经理兼总工程师
①具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授权的评审机构核发的电力行业相关专业(电气/电力工程、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经授权的评审机构,须同步提供相应授权备案证明材料。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经理(兼总工程师)具有同类项目工作业绩,提供1项近5年(2021-2025年)从事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规模超超临界火电燃煤机组(煤粉锅炉)性能试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量、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项目经理(兼总工程师)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职务的佐证材料。
3.4.2性能试验工程师
①具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授权的评审机构核发的电力行业相关专业(电气/电力工程、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经授权的评审机构,须同步提供相应授权备案证明材料。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具备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性能试验工程师岗位工作经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能证明其担任该岗位的工作简历
3.4.3项目机构配置人员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项目机构配置人员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机构的印章。
3.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性能考核性试验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性能考核性试验服务合同以及能证明该项目已完成的工程(交工或完工)验收文件(或结算发票)。
3.6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2、 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或次年起计算。
3.7安全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较大工程复杂事故、一般A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承诺书。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如实提供。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8.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5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惩戒主体的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开标当日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信息为准,黑名单区分等级与惩戒范围,集团公司级惩戒适用范围为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原则上仅适用原单位;黑名单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完成以下步骤:
①投标登记。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支付标书费。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注册及缴费须知:
①本项目招标全流程采用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U-key和相关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
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咨询。
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③本项目标书费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缴纳,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办理(http://www2.cnpcbidding.com)。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龙镇街道金龙大街3399-2
联 系 人:栾义清 联系方式: 0990-688123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异议联系人):李书珍
联系方式(异议联系方式):0990-6265230(请优先拨打座机)
异议受理邮箱:jy-lsz@cnpc.com.cn(若发邮件,请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