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招标编号:NZZ260409-2111-11631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防爆 1.000 台
2 钝化剂注入系统\0.04m3/h 防爆 1.000 套
3 阻垢剂注入系统\0.04m3/h 防爆 1.000 套
4 磷酸盐加注系统\30L/h 防爆 1.000 套
5 磷酸盐加注系统\20L/h 1.000 套
6 阻聚剂注入系统\0.3m3/h 防爆 1.000 套
7 甲醇加注撬\3.0m3/h 防爆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少为 D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在石油化工或同等工况装置中至少1套成套注入系统的制造、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应用证明(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技术协议予以证明(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名称、签订时间、签署和盖章页、装置规模、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计量泵泵头采用米顿罗、里瓦、布朗卢比、德帕姆或同等品牌泵,外资品牌提供当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若采用同等品牌需要在开标前书面经过书面确认。
(2)注入泵(风动)采用英格索兰、艾格尔或同等品牌。若采用同等品牌需要在开标前书面经过书面确认。
(3)属于供货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投标人生产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5)对投标人设备交货的要求:卖方所提供的化学药剂注入系统应能满足本请购技术文件要求,并保证化学药剂注入系统的完整性,避免现场增加材料和安装工作量,同时应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 开车及两年操作备件) 。供货至少应包括4.2 所列内容。主要材料要求如下:1) 化学药剂罐采用304 不锈钢( 表面抛光,底部采用标准椭圆封头、顶部采用平顶),管道、阀门、内部过滤器、管件等均采用06Cr19Ni10( 卖方需执行“附件5 管道材料专业设计统一规定”要求) 。2) 计量泵流体过流部分均应采用316L 不锈钢。3) 4 套化学药剂注入系统按照独立撬装形式成套供货, 平台扶梯应在满足运输 不超限的前提下在工厂预制好,成片或成块供货,避免现场增加材料和安装工作量。
(6)对投标人性能保证值的要求:1) 保证化学药剂注入系统的设计符合有关标准规范。2) 保证化学药剂注入系统的计量泵流量及出口压力满足本请购技术文件要求。3) 保证化学药剂注入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操作弹性
(7)如询价书(请购技术文件)和资格评审条款描述不一致,以资格评审条款的要求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24日11时0分 至 2026年3月29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
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崔传业,刘建良,冯建松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0311-80860807,0311-80861370,0311-80860032 电 话: 13933074437
电子邮件: ccye.sjlh@sinopec.com,ljl.sjlh@sinopec.com,fengjs.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