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防爆挠性连接管(招标编号:NWZ250910-3105-09626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爆挠性连接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防爆挠性连接管 24946.000 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投标,且承诺主要部件原厂加工,不分包。
(3)卖方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三防及防爆挠性管技术方案及说明(允许正偏离),并对技术要求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项累计不满足3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产品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产品在国内运营商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商用经验: 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 1.2022年1月1日之前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3.如不满足否决投标。 需随身携带合同正本、发票备查,不能提供正本、发票备查的视为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商有这些行为将被否决:1、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约。2、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站上通报在违约停用期内的。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提供与此次投标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合格证(非防爆标段不适用)。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其它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单位中获得,并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 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 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 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 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5、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1.5 其他要求。
(1)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2024年内,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或重大责任事故,以国家及地方质量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公布的有关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30日17时10分 至 2025年10月12日17时1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0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正 联系人: 张静
电 话: 13456149523 电 话: 057427668418(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uzheng.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jin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