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M20-广州分公司高质量发展项目渣油加氢项目空调机组采购-Q空调机组\1800m3/h 制冷:8kW R410A 3.6kW(招标编号:NWZ250702-2333-08304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调机组\1800m3/h 制冷:8kW R410A 3.6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M20-广州分公司高质量发展项目渣油加氢项目空调机组采购-Q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空调机组\1800m3/h 制冷:8kW R410A 3.6kW 5.000 台
2 空调机组\5200m3/h 制冷:28kW R410A 12kW 4.000 台
3 空调机组\1800m3/h 制冷:8kW 制热:7.2kW R410A 8.5kW 2.000 台
4 恒温恒湿机组\制冷:100kW 制热:48kW 25kg/h 20000m3/h R410A 2.000 台
5 化学过滤机组\2000m3/h 组件 2.000 台
6 空调机组\4300m3/h 制冷:21.3kW R410A 10kW 2.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生产商/制造商提供的恒温恒湿100kW冷量机组需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有一级能效备案。
(3)本次招标的空调系统包含现场安装工作,现场安装单位必须与生产商/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控股关系或与生产商/制造商属于同一集团,现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限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炼油、乙烯及其配套装置或化工装置中同等参数的产品(技术附件要求的恒温恒湿空调机或单元式空调机等设备)2020.1.1~2025.5.31累计合同金额300万以上(含)的设备供货业绩,并至少提供3份供货合同。生产商/制造商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证明(盖章版或签字版或用户有效联系方式)以及技术附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业绩要求以本条为准,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生产商/制造商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承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对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都必须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3、承诺报价清单的空冷空调和恒温恒湿机所有规格在生产许可范围内。4、承诺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6)生产商/制造商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生产商/制造商自有自动化钣金加工设备、空调产品测试中心、焓差实验室等。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等证明文件,设备照片需体现设备铭牌,设备名称不要求完全一致,具备相同或更高的功能即可。
(2)生产商/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方案和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性能参数值及技术支持资料(包括相关产品的图纸或样本),且必须满足请购文件的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4)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空调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12日20时0分 至 2025年6月18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郭飞。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6月2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顾锡文 联系人: 郭飞
电 话: 020-62120228 电 话: 15820178957
电子邮件: guxiwen.g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fe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