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山西石油分公司加能站安全视频智能分析系统设备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安防控制系统(招标编号:NWZ241018-3431-032001),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防控制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个
2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3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4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5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6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视频AI智能分析盒设备需取得3C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1《山西石油分公司加能站安全视频智能分析系统设备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技术方案》。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技术要求,承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附件1中的全部要求,并对设备的质量、稳定性、技术配置参数等方面进行承诺。技术要求中加“★”条款需全部满足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4)投标人承诺:产品原厂质保为整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三年。质保期内,确定固定售后服务人员对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开通365天大客户热线,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回复并完成修复;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72小时回复并完成修复;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出人员到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中标人需提供5%的备机支持,存放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5)投标人承诺:所投视频AI智能分析盒安装调试完成后,需与山西石油加能站视频AI管理平台联调测试,具备兼容与适配性。站端视频图像、录像、告警事件和告警关联图片、视频等数据在不增加招标采购清单以外的设备的前提下传输至山西石油加能站视频AI管理平台。
(6)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设备具备数据对接上传山西省应急厅相关平台的功能,并免费预留与山西省应急厅的对接接口,免费提供数据对接上传服务。
(7)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不超过20天。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后3日内,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调试。
(8)投标人承诺:在完成招标工作一周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实施方案对接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29日10时0分 至 2024年10月8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黄佐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旭东 联系人: 黄佐昆
电 话: 13934229049 电 话: 010-59963349(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xd.sxs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uangzk@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9月 29日